江蘇高溫補貼標準2023年怎么規定的
江蘇高溫補貼標準2023年怎么規定的
每人每月300元。
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但是最遲10月底必須全部發放到位。
高溫補貼怎么申請補貼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溫補貼并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后者一般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里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農民工能不能領高溫補貼
農民工是可以領取高溫補貼的。高溫補貼屬于國家規定的法定津貼,是具備法律效力的,而且規定中也詳細說明了補貼對象是高溫工作者,并沒有具體到哪一個崗位。也就是說,不光是農民工,交警、快遞員、環衛工人、搬運工、建筑工等人群都是可以領取高溫補貼的。
但提醒大家這里有一個前提條件是“用人單位”,因此,只有勞動者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才會予以生效。但往往在現實中,多數農民工都只是臨時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更沒有繳納社保,高溫補貼也就成為了一紙空談。但如果遇到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或者以發放降溫防暑飲料為由,來少發或不發高溫津貼的情況,大家可以向社保、安監等部門舉報,來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
另外,農民工雖然可以領取高溫補貼,但是種地的農民是沒有高溫補貼的。雖然自己也是要頂著烈日耕種,臉朝黃土背朝天的,不過因為種地是給自己種的,相當于自己就是老板,所以是領不到高溫補貼的。
國家高溫補貼計入工資還是福利費
1、高溫補貼計入工資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并且是高溫環境下履行正常勞動義務,用人單位應支付其工資報酬,即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的防范具有強制性,故而屬于工資的一部分。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2、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高溫補貼是由國家發放嗎
高溫補貼不是國家發放,而是用人單位發放。2012年6月國家公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室外露天作業時,應當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且用人單位要為高溫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必需藥品,注意不能以發放錢物代替防暑降溫飲料,且防暑降溫飲料不可以充抵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可以按月進行發放,也可以一次性發放。
如果遇到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溫補貼,可先向單位工會進行反映,若是沒有工會,可以撥打12345,或者是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