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2023年海南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海南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最長,從4月1日至10月31日,一共7個月。對于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就需要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高溫津貼將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高溫津貼不發違法嗎
高溫津貼不發放是違反法律的。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關于高溫費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1、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于10元。
2、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并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范圍及具體標準。
3、企業在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不能影響高溫崗位工作勞動者的高溫崗位津貼的發放,并繼續做好高溫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4、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溫作業和戶外作業的行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采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5、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和檢查,確保高溫季節保護職工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6、本通知下發前今年已有的高溫日,定發放高溫季節津貼。
什么情況下工作才有高溫補貼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也就是說,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C以上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講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C以下的環境下工作的,給予的崗位津貼。
試用期沒有高溫補貼嗎
試用期內享有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按照國家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津貼。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高溫天氣被安排工作的,無論是什么身份的職工,用人單位均應當發給高溫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