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2023年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國家規定發放高溫費的時間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 加班加點工資 ;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高溫補貼的發放條件
高溫補貼的發放條件一般有三個方面:1.申請者必須是特定行業的工人;2.申請者必須在特定地區工作;3.申請者必須在高溫天氣期間進行上班。只有滿足這三個條件才能獲得高溫補貼。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高溫補貼的溫度標準是37℃以上,政府會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額支付高溫補貼,而且只有滿足特定的行業、地區和時期才能獲得高溫補貼。
坐辦公室的人有高溫補貼嗎
有,但室內溫度要到達33度以上。因為根據有關法規,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高溫天氣從事工作,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以下,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除了高溫津貼外,企事業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室內人員提供足夠、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高溫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高溫補貼是國家規定必須發的嗎
高溫補貼是強制性的。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以安監總安健〔20__〕89號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因此高溫補貼是強制性的,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給付。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高溫補貼屬違法行為。具體的發放標準和執行政策由地方立法加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