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3
武漢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3
武漢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每人每天12元,發放時間為六到九月四個月。
按照相關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氣溫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因為在我國各地的氣候條件都不同,所以高溫津貼的標準是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并且會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高溫補貼怎么發放
一、高溫補貼誰發放
1、高溫補貼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符合上述條件的員工應該享受高溫津貼,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時,公司不發高溫費是算不上違法的。
2、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落實以下高溫作業勞動保護措施:
(一)優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從源頭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溫危害。對于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當采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準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高溫日常監測,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
(四)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高溫補貼可以納入最低工資中嗎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溫下的作業者進行一定的關懷,是十分有必要的。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但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畢竟退休人員已經不再參加社會勞動了,而且高溫費是工作單為在工作人員而特意設置的一項福利制度,所以說退休人員目前是很難享受到這一福利制度的。
高溫補貼會扣稅嗎
高溫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高溫補貼,屬于上述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哪些人群可領高溫補貼
1、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2、用人單位安排高溫作業勞動者當月臨時從事非高溫作業的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的,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當月的高溫津貼;5個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3、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