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辦公室的人有高溫補貼嗎
坐辦公室的人有高溫補貼嗎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溫補貼并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全國至少已有27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未制定的分別為,河北、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在這27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為按月發放,另有14個省份按天發放。高溫費的規定的是什么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著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發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群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全國各地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1、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3、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廣東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45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120元/月。
11、重慶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陜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
發放時間:6、7、8、9月。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發放時間:5-9月。發放標準:每人200/月標準發放。
16、山東
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發放時間:6-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20、貴州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21、寧夏
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發放時間:6月至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高溫室外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8元/天,
26、廣西
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
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發放標準:每天200元/月。
29、山西
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
發放時間:6月-9月份。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什么情況下能享受高溫津貼?
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將受處罰
法院提醒,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并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降溫食品可代替高溫津貼?
一些企業存在拿西瓜、綠豆湯、藿香正氣水等實物替代高溫津貼的現象。這樣不行!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替代高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