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篇1
申訴人:_________,女,_____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_________號。
第一被訴人:武漢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被訴人:武漢__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_________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與第一被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由兩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613。8元;
3、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加班費及其賠償金11974。45元;
4、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違約金3000元;
5、由被申訴人連帶為申訴人補辦基本醫療_____和生育_____;
6、_____費用由被訴人連帶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20_________年進入第一被訴人處工作并與其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20_________年3月19日合同期滿后雙方分別于20_________年3月和20_________年3月又續簽了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_________年3月19日到期。20_________年12月,申訴人被第一被訴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漢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訴人保持勞動合同關系,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先后從事精漿、配漿、dcs操作員、行政文員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訴人違反合同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經常要求申訴人在節假日加班加點卻不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申訴人從事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被申訴人從沒按照合同的約定定期對申訴人進行健康檢查,也不為申訴人辦理工傷_____,醫療_____;申訴人作為育齡婦女,被申訴人也不給其辦理生育_____,繳納_____費;合同期間,被申訴人還多次擅自調低申訴人的工資標準。20_________年3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口頭通知申訴人,讓申訴人不要再來上班。
此致
武漢市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
申訴人:_________
申請勞動仲裁篇2
請求事項:
1、寫明完整、具體、明確的請求,請求支付加工工資或者經濟補償金等需寫明計算過程(時間段×計算基數);
2。是否屬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受案范圍;
3、請注意以下不屬于勞動仲裁受案范圍: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辦社會保險事務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爭議,如補繳、漏繳、欠繳、延繳社會保險費、辦理退休手續、確認工齡等;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以及因住房公積金產生的爭議;
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傷殘鑒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鑒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4、如用人單位已經破產,因主體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門主持或主導改制企業的糾紛,屬企業制度改革中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現的特殊現象,不是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一般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按照企業改制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解決,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
6、與企業主管部門產生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范圍;
7、其他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處理的事項。
事實和理由:
寫明勞動者何時入職,從事什么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等具體事項。
此致
__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證據材料(勞動合同書,解除通知書,工資流水,考勤記錄等)
注:1、申請書應用鋼筆、簽字筆書寫或印刷;
2、申請書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
3、請求事項應簡明扼要,事實和理由應寫明勞動(人事)關系建立時間、爭議發生時間、地點、經過、結果、爭議的內容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以及按照本委《調解建議書》的建議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情況,或者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情況等;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應在《申請人提交證據清單》上列明。
申請勞動仲裁篇3
申請人:張__,男,1__x年5月x日,漢族,工人,原宿遷__有限公司職工,住宿遷市__小區2號,聯系電話13x____×。
被申請人:宿遷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宿遷經濟開發區__路×號;法定代表人王__,董事長,電話x52x——x4____×。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____年1x月到____年x月的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1241.4 元(1__x÷21.x5÷x×12x×15x%);休息日加班工資4413.x元(1__x÷21.x5×4x×__x%);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331元(1__x÷21.x5×2×3__%),共計5__6.2元。
二、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24__元。(1__x元×1月×2倍)
三、裁決被申請人支付____年11月至____年x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1____元。(1__x元×x月)
事實與理由:
本人于____年1x月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在采購部門做采購相關工作,雙方約定每月工資1__x元。但公司一直未與本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
因公司業務繁忙,本人平時經常需要超時加班,____年1x月至____年x月共加班12x小時。而且每周工作六天,____年x月至____年x月法定休息日加班一共4x天。在____年1x月1日和2日兩天,因為公司訂單較多,安排本人和部門副經理兩人在公司加班。以上加班時間由所附的《加班申請表》加以證明,且公司均未支付本人加班工資。
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故請求仲裁委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本人雙倍工資、加班工資。
在____年x月3x日,部門主管突然通知本人,第二天不用來上班了,并給本人一張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通知,上面寫著“因張__同志嚴重違反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公司經研究決定,于____年x月31日起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實際上公司從未告知本人其規章制度,而且本人事實上沒有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后與單位協商未果。故請求仲裁委裁決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并支付本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
此致
宿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__
__x1年1月1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 1 份
證據2份(包括《解除通知》《加班申請表》)
申請勞動仲裁篇4
申請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并作出_勞仲案第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__有限公司于__年月_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_月_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 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三、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_________年入職并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并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于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于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并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裁決書復印件一份
通知復印件一份
應訴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舉證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申請勞動仲裁篇5
申請人:饒__,男,1968年__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原武漢__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住武漢市洪山區__號。
被申請人:武漢__有限責任公司,住武漢市洪山區__。
法定代表人:王__,董事長。
聯系電話:__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
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20_年6月的工資1610元;
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20_年2月至20_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20_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20_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申請勞動仲裁篇6
申請人:x,男,漢族,x年月日出生,
住址:x市x區x路x號。聯系電話:__。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區x路x號。電話:x。
法定代表人:x職務: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元(月平均工資x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年月至x年月加班費共x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元及經濟補償金x元;2、休息日加班費元及經濟補償金x元;。
以上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可簡單闡述一下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具體的&39;職務,加班的事實以及計算方式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年月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簽名)
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