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服務合同
合同中的條款可以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例如在勞動合同中規定工資、福利和工作時間等。怎樣才能寫好物業合同服務合同?這里給大家提供物業合同服務合同,方便大家學習。
物業合同服務合同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區
四至:東南西北
占地面積:平方米
建筑面積: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三條 乙方應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共同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四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
第五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
第七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歸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并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包含業主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等專項合同的,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管理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具體收費事宜應按照乙方制訂并公布的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委托期限暫定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若需要續簽合同,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2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要求物業買受人在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做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書面承諾。
3在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業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并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7保證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及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于。
10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 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三)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11為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2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
(2)。
13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4及時繳納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5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6。
第二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3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6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第三方。乙方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的,相關的物業管理責任仍由乙方向甲方、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承擔。
7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與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最遲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10負責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賬目;并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及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以書面方式公示。
11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活動中侵犯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服務,定期以書面方式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標準,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年組織實施清洗外墻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墻、走廊樓梯等每年粉飾次;公共防盜門每年刷新次;
2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水泵、發電機等設備日檢查次;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室內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潔衛生:
(1)公共場地每天以標準清掃次;
(2)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 (費用由業主承擔);
(4)。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個,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小時;停電不超過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小時內開工;小修:報修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有關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的約定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本物業管理費包括如下費用:。
3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每[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
4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分別由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就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繳納負有連帶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8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交納滯納金;
(3) 。
第二十四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車庫: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車: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車: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承擔。
3保修期滿后,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違約金的,對超出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的,或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由施加損害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由于一方違約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上述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全部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七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若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觸時,該約定無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發生變化時,自然也應按變化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木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物業合同服務合同篇2
甲方:(物業服務企業)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購房戶/業主)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坐落位臵:
遵義市匯川區高橋鎮__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建筑面積: ㎡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衛生、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小區的《業主手冊》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等有關服務及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小區的管理服務資料及設施設備檔案資料。
4、有權制止違反本物業服務管理制度和《業主手冊》、《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
5、物業服務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小區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根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7、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等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8、向乙方提供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維護、養護等有償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或建議。
3、遵守本物業小區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乙方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需進行賠償。
7、乙方如轉讓房屋產權及租賃給其他人時,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擔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等制度造成損失的,乙方及損害人將承擔民事及賠償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水、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與質量
一、事務管理:實施熱情、認真、周到、細致的制度化物業服務,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聽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議。
二、房屋外觀:清潔、美觀大方、步調一致、整潔統一。
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同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戶外墻面、門廳、樓道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小區道路、小區路燈、小區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保證小區公共配套設施完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備齊全,正常運行。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暢通。各類車輛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隨時檢查維護設施設備,出現問題和故障及時排除解決,使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業主生活(特殊情況除外)。
四、環境衛生:生活垃圾每日清理、清運,無臭水、污物,保持共用部位的清潔,隨時清掃。注意衛生防疫和有計劃的對環境、衛生器具的消毒,以及滅四害工作。
五、綠化:保持小區空氣清新,綠化帶根據實際進行養護,按綠化方案進行修枝施肥等維護,保持小區綠地美觀大方。
六、公共秩序維護:小區內實行24小時巡邏、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安防工作。
七、交通管理:對車輛進入小區以及在小區內的行駛和停放加以規范,保持小區整潔寧靜的環境。
八、社區文化活動組織:在一些特殊的節慶日,組織開展相關的社區文化活動,以豐富小區居民的文化生活。
九、消防: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定期檢查,做到消防設施無銹蝕,開關靈活。
十、房屋裝飾裝修的管理,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選擇包干制方式,甲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作為商業或辦公用房,甲方將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該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費用)
二、甲方收費時間:物業服務費按半年度預收,每半年度首月的前
10天收取物業服務費。
三、物業服務費用的調整:
隨著物價指數的上升在適當的時間內按政府物價部門指導價或經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協商一致的意見而調整。
二、乙方出租、出借物業的,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的,業主承擔連帶交納責任。
三、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四、物業服務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市場物價因素進行調整。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服務費用:
1、小型汽車: 元/月/輛
臨停: 元/次/輛(3小時內) 三小時以上: 元/次/輛
已購買的車位:水、電及服務費: 元/輛
摩托車(包括電動車): 元/月/輛
臨停: 元/次/輛(3小時內)
三小時以上: 元/次/輛
2、自行車: 元/月/輛
以上收費按物價局審核核定為準。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特約服務,市物價局有收費標準的按相關標準收取,無相關標準的由甲方制定并公告。
三、房屋裝飾裝修期間的相關收費標準見物業服務公司公示。
第五條 甲方在不危及物業安全、美觀的前提下可在樓頂、墻體、裙樓等合理位臵依法設臵廣告位、廣告牌的投入和收益由業主承擔和享有,由物業公司用于小區文化建設和節日慶祝活動。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如受有關部門、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收費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相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國家物業服務辦法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交房時向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交納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按國家相關規定收取)。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主管部門審查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服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變更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與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八條 保險
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九條 其他的約定事項
甲方按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通知的移交房屋之日起計收物業服務費。(未裝修空臵房屋壹年內按半價計收物業服務費,超過壹年全額計收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未達到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乙方有權向物業公司投訴。
二、因乙方違反協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進行整改的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提高部分費用。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其按每天3‰元交納違約金,或采取必要的催繳方式進行催繳。
五、因乙方違反甲方所制定的《臨時業主管理規約》、《業主手冊》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等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公共利益和第三者利益受損的,乙方需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賠償責任。
六、在房屋保修期內發現因房屋出賣人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房屋出賣人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給予解決,如房屋出賣人在要求的時間期限給拒不履行維護責任,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將全部由房屋出賣人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進入本物業進行裝飾裝修時,應到甲方處辦理裝飾裝修手續,簽定《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交納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發生的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爆裂、救助、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因甲方采取緊急措施所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在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服務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物業服務管理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合同服務合同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國家一級;
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項目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________萬平方米(最終建筑面積以政府核定文件為準)。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構成明細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月日起,至本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二章 管理范圍及管理事項
第三條 ___________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四條 ___________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通風系統、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備設施、電梯系統、通訊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第五條 ___________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人防)地下室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六條 ___________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嬉水池、休閑設施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場地、樓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物業管理范圍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條 物業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維護物業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 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甲方有權提請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后6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向乙方移交以下的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資料為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資料為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甲方不得無理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并提供一定面積的秩序維護員和水電值班員住宿用房。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名稱、業績、圖像等進行銷售宣傳。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的物業服務收費規定,提供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樓宇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對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如電梯維保、高空外墻清洗);
6、接受當地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7、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8、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和客戶便民服務工作;
10、單個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固定資產及時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管。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服務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暫定如下(如政府部門對物業管理相關費用價格調整,按政府的指導文件為準):
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含電梯費);
辦公: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____元/月?平方米;
以上的費用均報物價局審核。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2、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十六條 公用水電費(包括電梯電費)等屬公共能耗費用的,均按實際發生額從業主入伙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由業主按戶進行分攤。
第十七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務。(前期介入的服務內容見附件
二)。
第十八條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劃撥前期開辦費人民幣共:_______整(¥______元),在首次入伙前3個月一次性劃入乙方銀行帳戶,由乙方負責采購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物資裝備(見附件三)。 (油我們買了再交接,這樣價格便宜,也才有交接單)
第十九條 業主應于甲方正式通知辦理入伙手續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驗收合格但尚未出售的物業,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一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按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5日前履行交納義務。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按每戶建筑面積以市場價格向業主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乙方負責指定位置堆放并清運裝修垃圾。
第二十四條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向業主提供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寬帶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和相關單位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室內外停車位統一委托乙方維護、管理并由乙方向使用人收取車輛車位停放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停放費的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核為準。
第二十六條 自購汽車停車位的車輛按____元/月·輛收取物業管理服務
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收取的公共部位車位使用費用于補充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不足。甲方擁有產權的停車位,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管理,收費標準均按物價局審核定價為準,所得收益(經雙方確認)甲乙雙方按___:___的比例進行分成,乙方不另向甲方收取車位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六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二十八條 乙方物業管理服務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無事故和安全隱患。
3、各類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狀態良好。
4、公共環境:清掃及時、保潔全面、無死角、垃圾日產日清。
5、綠化:植物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雜草。
6、交通秩序:行駛有序、保持暢通、車輛無亂停亂放現象。
7、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防范管理,轄區內無重大的治安責任事故發生。
8、急修不超過10分鐘到場;小修不超過2小時處理到位。
9、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10、按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執行(見附件四),入伙半年后達到該標準要求。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十條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未能達到約定管理目標的,甲方有權書面要求整改,乙方在合理整改期內未整改,又未提出合理解釋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乙方多收金額的20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重大且無法修補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工程項目費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及南寧市的有關規定從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資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業管理服務費項目內。
第三十九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南寧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物業設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甲方應于房屋交付前(以入伙通知書規定時間為準)向乙方確認專項維修資金的交納形式。
第四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房屋買受人(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結余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四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經南寧市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或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后,按房屋買受人(業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研究決定,按業主占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物業買受人與房產開發商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四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南寧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物業合同服務合同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萬平方米
容積率:_________%
綠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小區總戶數: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付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板、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戶外墻面、樓梯間、直廊通道、門廳、樓內共用存車庫、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落水管、住宅區道路、綠地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車庫、游泳池、小區自管公廁、垃圾間、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建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教育場所。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辦費:_________。
3、特約服務費: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托事項。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首屆業主委員會正式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止。
首屆業主大會召開后,本合同自行終止,首屆業主大會可按照規定選聘或者續聘物業企業,并簽訂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產權單位)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在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要求物業買受人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
3、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立案制度;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賬務預算及決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費_________元/m2;合計_________元。
11、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12、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由乙方負責催交;
13、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5、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與物業購買人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年度養護計劃和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維修經費來源_________;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10、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1、本合同終止或業主大會決議解聘乙方時,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內,退出該物業管理區域并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2、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參照《江蘇省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20__填寫)。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向產權人收取;
3、業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業主臨時公約中的有關約定,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約定支付費用。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保修期滿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維修、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維修、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資金,由_________負責籌集;維修資金用于保修期滿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未設立維修資金的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維修資金的其他約定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約定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經業主大會同意后,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門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 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合同服務合同篇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占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后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合同服務合同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后,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并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占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干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并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并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