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
通過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減少溝通和協調的時間成本,提高合作效率。想知道如何寫出優秀的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嗎?這里為大家分享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快來學習吧!
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運輸超載一事補充如下: 一、甲方同意以每1毛噸5.5元結算,如洞內路程以后超出現有6公里路程,甲方應按每超出1公里另行補乙方8角每公里差價。
二、乙方就當前治超形式下,應保證每車不得超出噸位22噸,超出部分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在貨物源頭設有計量單位,如因甲方不具備計量稱重單位,造成乙方車輛多裝或少裝,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補償乙方。
三、因甲方貨物源頭暫沒有稱重設施,因超載而受有關部門處罰全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四、以上條件因甲方暫不能具備,雙方可另行協商,以下條件:
1、以每車120元結算,每超出1公里甲方補乙方油差8角。
2、乙方聽從甲方挖機安排,裝多裝少,乙方不負責任。
3、超載處罰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不予承擔。
4、甲方必須保證月平均量每臺車運貨達210車以上,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雙方可另行協商,如因其它原因甲方無法保證乙方正常運輸或數量,由甲方補足乙方金額和數量。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補充協議同原件一樣具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篇2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__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簽訂日期:
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篇3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托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 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并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托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托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托運人負擔。
2.托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托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___天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于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托運人后,___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復的,承運人有權委托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后,余額返還托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托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托運人為個人的,托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篇4
托運方(簡稱甲方):______
承運方(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托運方:___ 承運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篇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甲方修建________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具體協商細節項目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____,甲方給乙方結帳王____,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
五、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鄉新____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證人簽字: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篇6
托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向托運方收取。
托運人可自愿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托運的貨物價值不同,托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注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托運人的保價額折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托運人賠償。如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托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托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注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運輸相關合同有哪些篇7
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
按照《經濟合同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港運至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將______貨物于______天內于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
甲方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并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卸貨,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
甲方乙方船舶抵達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裝卸作業,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的損失外,運送______貨物的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全船運費為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港口收費規則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交______等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_____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的 規定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