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轉讓協議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場地概況
場地位于場地用途限于:和場地所在項目業主或租賃商戶有各種相關聯系的企業或自然人用于進行宣傳介紹、招商咨詢、活動組織、搭臺營銷、活動舉辦、銷售等等。
第二條:使用期限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三條:場地管理費的交納
1、乙方交納的場地管理費標準每月元/㎡,每月管理合計元。
2、場地管理費為每個月為一期交納。首期場地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元。
3、乙方所用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另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元整,待合同期滿后,甲方退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的場地應盡到相應的管理和服務。對于乙方提出的問題給予解答和協調解決。
2、乙方在使用場地的過程中,應做到合法合規,不得有任何違法行為,同時不影響相領和業主其它場地使用人。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糾紛、訴訟、賠償等問題及違法犯罪的行為由乙方自行處理并自行承擔一切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并不得由此牽扯甲方。
4、乙方在使用場地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完善各項法律手續并合法經營。
5、乙方在使用此場地的過程中,不得損壞甲方的裝修和相關設施。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按時交納租金。不得違約,如逾期未交,按總金額的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場地,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本協議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公章(如乙方是自然人,則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甲方收到保證金后開始生效。使用交接清單及裝修圖紙及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人: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年月日
場地轉讓協議合同范本篇2
甲方(轉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場地轉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租賃場地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將原承租崇左市公安局的位于南寧市大沙田金象大道原地區看守所場地及場地內四套平房(以下簡稱"場地",甲方現在該場地經營廢舊回收。)轉租給乙方使用,場地面積約600平米,甲方應當保證其享有場地的合法出租權,保證乙方享有該場地的合法使用權;
(二)乙方承租場地用于經營餐飲,場地用途乙方可自行調整;
(三)乙方承租期間可將場地轉租給他人使用。
二、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與甲方或崇左市公安局續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轉讓費及稅費
(一)租金每月人民幣元,按月交。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交清,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在上期租金到期前五日內向甲方交清;
(二)乙方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交納轉讓費元;
(三)有關場地使用的水電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經營的相關稅費與甲方無關。
四、場地交付、收回及使用
(一)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交付時雙方應對場地內的設施設備、物品進行清點,列好清單后雙方簽字確認;
(二)乙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在場地上建設和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應當保證乙方能夠正常的使用場地,乙方不得將場地用于非法活動,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按約合法的使用場地,本合同期間乙方經營活動受到干擾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
(四)因合同到期或雙方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應當在合同到期或解除、終止合同當日將場地完好的退還給甲方,甲方收回場地時雙方應對場地內的設施設備、物品進行清點,列好清單后雙方簽字確認,場地交付后乙方在場地內添置的設施設備、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退還場地時有權進行處置。
五、合同的解除及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收回場地,押金及已交租金不退,給甲方造成經濟失的,乙方并應全額賠償:
1、利用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2、私自將場地進行買賣、抵押、贈與;
3、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退還乙方押金及已交租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并應全額賠償:
1、不具備合法的出租資格;
2、不能保證乙方正常的使用場地;
3、嚴重干預乙方按約合法使用場地;
4、逾期交付場地超過半個月。
(三)因自然災害、政府拆遷、法律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已交租金,拆遷等補償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能按時交納租金,除應交清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未交租金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如甲方逾期交付場地,按乙方已交轉讓費及租金每日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七、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如甲乙雙方爭議不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向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一)其他約定:
1、乙方如需要臨時租用場地旁菜地作為停車場使用及制作戶外廣告、招牌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協助;
2、甲方與崇左市公安局于20年8月25日簽訂的《地皮出租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約定事項按該合同書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以補充協議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場地轉讓協議合同范本篇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楊轉讓合同書。
一、林場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大約__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場四至是:南至______,北至______,西至______,東至______;林場類別:半荒山(林場現狀,以影像為據)
2、轉讓期限:______年,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場的用途
轉讓林場必須用以林木和果樹生產。
三、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享有林場使用權,林木及果樹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林場內的林木和荒山面積的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場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百福頭村)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百福頭村)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原始承包費叁萬捌仟元整,轉讓和其它費用待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合同后結清剩余款項。
五、其他條款
1、雙方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原始承包費的10%。
2、本林場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3、其它需要說明的事
①、轉讓方負責協調處理林場四至界的一切矛盾和糾紛。
②、轉讓方負責乙方與發包方辦理新的變更手續。
六、本林場轉讓合同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林場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轉讓協議合同范本篇4
甲方:
乙方:
現甲方有板廠一處,由于種種原因,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愿將該廠轉讓給乙方使用,為避免事后發生爭議,就有關事宜,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達成合同如下:
一、廠地坐落:
該廠位于,東鄰,西鄰,南鄰北靠,計畝。
二、轉讓費及付款方法:
雙方商定轉讓價萬元(大寫:),協議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元。
三、廠內附屬物:大棚間,辦公室間,宿舍間,車間設備
四、合同生效起,該廠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干涉。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土地承包費及應交的各項稅金。
五、合同簽訂日期以前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不能因以上的債務涉及到乙方的正常運轉,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六、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反悔,雙方簽字按手印,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當地司法機關解決,或到蘭山法院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認真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轉讓協議合同范本篇5
甲方:________公司(法人代表:______)
乙方:________構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_縣______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于____至______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______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興園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簽協議的&39;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著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場地轉讓協議合同范本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場地轉讓達成下列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于年月日將位于項目及場地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有效期到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協議簽訂后該場地現有設施、設備及車輛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設施、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場地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接手經營后該場地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及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遇國家征用拆遷場地,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場地,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設施、設備移交清單。
甲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間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