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
在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針對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寫好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
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10%_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篇2
出租方:
承租人:
類別
租賃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項目商鋪租賃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四川省及___市等頒布的有關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租賃 “___x”項目的商鋪(以下簡稱“商鋪”)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下簡稱“本租賃合同”)。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字蓋章之前,對本協議之所有條款(特別是免責條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詳細了解雙方權利義務。對違約責任的承擔,乙方亦有足夠預見。雙方均認為本協議已反映其真實意思。
第一條 釋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___項目:是指由甲方在___市開發的地產項目,四至分別為:東臨街(路)號,南臨東臨街(路)號,西臨東臨街(路)號,北臨東臨__街(路)號。包括:大型商場(以下簡稱“購物中心”)、酒店、辦公寫字樓等
1.3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場地。該租賃場地并非具備獨立的產權證明文件,僅由甲方參考乙方的需求及___x項目的各項特性而向乙方指定的特定面積和位置之場地。
1.4租金:指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經營時,按約定金額向乙方收取的款項。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納的款項,它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以及其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應交納的其他費用,而是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物業管理費:是指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方為維護購物中心的正常運作,而對___項目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綠化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空調費(店
鋪內空調費,由乙方按本合同或物業管理合同約定承擔)等費用。
1.7水電費押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納的款項,它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以及其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應交納的其他費用,而是僅作為乙方按時交納水電費的保證。
1.8裝修押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納的或者依據物業管理合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的用于裝修保證的款項,以確保乙方按照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裝修。
1.10制度與規定: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并通告乙方知曉的包括但不限于租戶手冊、管理規約等在內的與___x項目(包括本合同項下商鋪)使用、運營、管理、服務、收費等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同意甲方及/或商場物業管理方有權根據___x項目的實際管理需要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修訂,并以修訂后的___x項目制度規定為準。
1.11公用事業費:指商鋪因經營需要使用公用設施如水、電、氣(如有)、電話(如有)而產生的等費用。
1.12其他費用:指乙方應支付給政府的各項費用(如垃圾清運費等)以及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或甲方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的除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外的費用。
1.13 開業:指乙方按照其提交并經甲方和/或相關政府管理部門同意的設計方案完成商鋪裝修(如須消防驗收的,需取得消防部門驗收合格意見書)和外觀展示,對租賃場地的經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對外開門營業。
1.14起租日: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的開始日,租金計算的起始日。
1.15損失:本合同所指損失系指違約方因違反合同約定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追償賠償而發生的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但不包括間接損失(如預期利益損失)。
1.16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的正常工作之日,即扣除了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包括經政府調休后應正常工作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以及政府規定的固定和經調休的節假日之后的日歷日。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甲方將位于在___市開發的地產項目自編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實際面積約為 平方米(自相鄰店鋪分隔墻中心線為界計算承租面積,該面積含店鋪內建筑結構柱體),承租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該商鋪建筑面積含___x項目公共部分區域等面積的分攤),按照房地產面積測繪規范以最終實際測量的為準;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予以書面確認,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2.4面積誤差:上述建筑面積與最終測量面積存在誤差的,以最終測量的建筑面積來計算租金、管理費以及其他費。
2.5該商鋪最終測量的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不一致的,由雙方另行以補充協議確定。甲乙最后確定的該商鋪建筑面積,在任何情況下作為雙方履行本合同及其他與租賃相關協議的唯一面積數據及計算基準,雙方不再就該商鋪實際交付的建筑面積、分攤面積及/或套內建筑面積作任何調整。
第三條 商業用途
3.1該商鋪作為乙方的 品牌經營之用。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該商鋪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或者改變經確定的商號/名稱、品牌、類別、經營項目。如乙方擅自更改該商鋪的用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租賃合同,收回該商鋪另行出租,并對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和物業管理費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因此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就該商鋪的投入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索賠。
3.2乙方明確該商鋪的用途,且負責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該商鋪用途變更的報批(如有)和二次消防申報手續,所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甲方提供其法定義務范圍內的協助義務(包括提供相關資料)。
3.3 乙方經營商品須取得合法授權,對商品的來源、質量、商標、專利使用的.合法性負責,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
3.4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5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如法律、法規要求)等,甲方可提供其法定義務范圍內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第四條 租賃期限及裝修免租
4.1租期:本合同的租期為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租賃期限包含裝修免租期。
4.2裝修免租期共天,自甲方交房之日開始計算,乙方應進場裝修。在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租金,但仍須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免租期物業管理費為 元/平方米·月)、相關公用事業費和其他費用。本合同的裝修免租期僅只一次。
4.3 乙方在裝修免租期屆滿仍未能完成裝修的,裝修免租期不作順延。從裝修免租期屆滿的次日,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若乙方在裝修免租期內提前完成裝修開業的,則乙方從開業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4.4若甲方商場整體統一開業日晚于裝修免租期屆滿日的,乙方在甲方商場統一開業日未完成裝修的,每遲延一日須向甲方支付2倍日租金直至該商鋪開業為止;若乙方在甲方商場整體統一開業日后60日仍未完成裝修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租賃合同收回該商鋪另行出租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對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和物業管理費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因此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就該商鋪的裝修投入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索賠。
4.5續約:本合同在租期屆滿時自動終止。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須在租期屆滿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在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就承租條件達成一致時可另行簽訂書面合同續約。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年 月 日(暫定交付日),具體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于暫定交付日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為準。雙方書面確認該交付日期,并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后。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交付日期的一周內接受交付。如通知內沒有特殊載明,則交付地點為___x項目現場。
5.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附件中交付標準之約定,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項下租賃場地。
5.3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該商鋪之狀況;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4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期為商鋪交付日。
5.5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商場的公共部分。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6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7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8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 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9若乙方原因,乙方沒有在通知載明的交付日期一周內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通知載明的交付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通知載明的交付日期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該日起計算裝修免租期。
5.10若乙方原因,乙方超過通知載明的交付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和物業管理費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1 商鋪交付日遲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租賃起始日的,則第四條約定的租賃期限作相應順延。
5.12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十八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租金及費用
6.1 租金
6.1.1 固定租金。
6.1.1.1首個租賃年度固定租金為按該商鋪承租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
6.1.1.2固定租金遞增:固定租金遞增率為 %,具體固定租金遞增如下:(首年固定租金自起租日起計算,具體以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時間為準)
首個年度固定(不滿12個日歷月)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含天裝修免租期),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年固定租金總額為¥元(大寫 元),已剔除 天裝修免租期租金;
第二個年固定度租金: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固定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年固定租金總額為¥元(大寫元);
第三個年度固定租金: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元,
出租房:
承租方:
年月日:
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街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天的,并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萬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決方式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經過實地考察后,特誠意預定甲方經營管理的坐落于_________的商鋪,面積預計為_________平方米,現一次性繳納租賃意向金rmb_________元。
2.本樓_________樓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廳房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柜臺按每月rmb_________元/個起租。
3.在乙方繳納租賃意向金后,甲方將對乙方的相關資格進行審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審查并如實提供必要的資質證明。
4.一旦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則甲方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辦理簽訂租賃合同的相關手續。屆時,上述意向金將沖抵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5.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乙方所繳納的意向金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額退還,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資格審查期間內欲撤回本租賃意向,則應及時通知甲方。屆時,甲方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無條件退還全額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7.甲方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對乙方的資格審查,并書面告知乙方審查結果。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則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審查不通過決定,對審查結果沒有任何異議。
8.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內沒有提出書面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該請求必須有甲方的有效簽章才能生效),則被視為對審查通過的結果沒有異議,甲乙雙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實際的商鋪區域、位置、面積及租賃單價以正式合同為準。若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上述意向金。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現租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經三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市____地號(門牌)市區路____號)層樓房、其樓上樓下全部____平方米轉租與現租人為商鋪營業使用。
第二條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丙方協住乙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
第三條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幣___元,每年____月___日以前繳納。
2.房租在每年___月___日上交甲方,托欠時不的超過___天。
第四條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商業營業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
5.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丙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6.此門面房丙方轉讓給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別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_____天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房租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違約金。
2.甲方若要終止出租此門面房須經過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門面出租。甲方無權收取此門面,依然以此合同為準,繼續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丟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出租人對于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別人,要經過出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自___方簽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
現租人(乙方):______
承租人(丙方):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篇6
出租人: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成都市北順西巷2號
承租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中國四川省成都市大科甲巷8號。
本合同雙方鑒于:
(一)根據雙方年12月15日簽訂的《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第二十一條之約定;
(二)甲方已根據《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約定的租用房屋技術設計要求、建造工程進度要求完成租用房屋建設,達到《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約定竣工交付驗收條件;
(三)
;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本合同用詞用語除文本另有明確的文字說明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本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簽署的本《房屋租賃合同》。行文中如果稱:本合同第幾條,是指本合同行文的條文編號;
(二)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為確定租賃物的物業管理事項簽署的《物業管理合同》;
(三)甲方:本合同的出租方。即使本合同出租方的字號、名稱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發生變更,只要能夠證明是本合同附件1(甲方營業執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組織,仍是本合同甲方。甲方的法人代表或者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授權機構、代理人、物業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中仍表述為甲方;
(四)乙方:本合同的承租方。即使本合同承租方的字號、名稱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發生變更,只要能夠證明是本合同附件2(乙方營業執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組織,仍是本合同乙方。乙方的法人代表或者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的授權機構、代理人,在本合同中仍表述為乙方;
(五)合作協議:是指甲乙雙方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中國成都市簽署的關于建筑物建造與租賃的《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見附件3);
(六)商業廣場:即成都萬達商業廣場,是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在成都市二環路東五段()號建造的全部建筑物群。即使該樓房因行政區劃調整發生街道名稱變更,或者甲方改變樓宇(群)名稱,只要是本合同附件規劃文件所確定的建筑物群,即是本合同所稱商業廣場。
(七)百貨超市:是指在下述經營范圍的商業銷售、服務行為:日用百貨;服裝鞋帽;服飾系列配套商品;紡織品;針織品及原料;化妝品及衛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鐘表、眼鏡、箱包、燈具);工藝美術品;家用電器(含小家電);五金交電;文教用品;廚房設備;衛生潔具;日用雜貨;中西餐飲;食品;糧食及其制品;副食品;水產品;蔬菜;水果;煙;酒;代客服務(除專項規定外),常用藥品;_藥具等。
(八)本出租樓:是指商業廣場百貨樓地下二層至地上四層部分;
(九)租賃物: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用房屋、設施及關聯權益,即本合同租賃標的物;
(十)租用房屋:承租方獨立占用控制,用于營業、加工、儲存、辦公、生活福利等經營活動的用房,以及由承租方獨立使用的電梯、自動扶梯等設施占用部分的房屋。承租人在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由和不受對方出租人、其它承租人和第三人干涉地使用該房屋及其設施。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一)技術條件:即經雙方簽署確認的《萬達項目IY設計要件及注意事項》(附件
4),《萬達項目IY裝修、設備標準及工程劃分要求》(附件5),包括在設計、施工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商定修改后的這些技術條件要求(文件、圖表);
(十二)交接日: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物的時間;
(十三)起租日:本合同關于租賃期限的起算、租金開始計算的時間;
(十四)準備期:乙方在進入租用房屋后,為開店準備的期間;
(十五)租金: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經雙方約定支付的乙方使用租賃物的價款;(十六)物管費:甲方或者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以商業經營的手段管理物業,為業主和包括乙方在內的承租人提供高效、優質和經濟的服務,乙方為此支付的價款;
(十七)費用:在合同約定的租金、物管費之外,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由合同一方或雙方負擔的開支;
(十八)轉租:承租人將租賃物的部分或全部租賃物以出租人的名義租賃給第三人使用,獲取利益的行為;
(十九)保證金:一方向對方支付的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濟擔保;
(二十)翻修:協議雙方按照約定,對房屋及附屬物、設施進行的全面綜合性修繕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重新裝修、結構調整、改造。
(二十一)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甲乙方責任的爆炸、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其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房屋租賃合同》;
2、《物業管理合同》;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租賃物交接的書面文件和圖紙;
5、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6、當上述文件出現含糊不清的情況,而合作協議或者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的其他合同文件(協議、紀要等)能夠解釋,這些文件可以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依據。
(二)合同文件按照上述解釋順序仍出現含糊不清或者不能克服的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依照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條款處理。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運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中文和日文譯本,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但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中國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國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部門規章和行業規章,四川及成都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第二章租賃物
第四條甲方租賃給乙方的租賃物
本合同租賃物是甲方商業廣場約定區域的房屋、設施及相關權利,租賃物包括以下內容:
(一)用于計收租金的租賃物包括以下內容:
(1)租用房屋:(地下二層建筑面積約1,648.74平方米;地下一層建筑面積約9223平方米;一層建筑面積約8604.57平方米;二層建筑面積約8922.79平方米;三層建筑面積約8922.79平方米;四層建筑面積約9094.58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積約129平方米;公用面積約274.71平方米;以上面積合計46820.18平方米)。包括租用房屋緊急疏散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占用面積(如圖所示:附件6《萬達項目IY占用面積分布表》表一)。
(2)專用卸貨場,共計1277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層乙方租用房屋(貨場)進出口處(如圖所示:附件6《萬達項目IY占用面積分布表》表二)。
(3)員工專用自行車停車場,實際面積約1500平方米,(包含一個約500平方米的夾層,按250平方米計算租金)位于地下一層(如圖所示:附件6《萬達項目IY占用面積分布表》表三),最終按照1250平方米計算租金。
最終以實測面積為甲方計收租金的面積依據,但無論任何測算方式,租用房屋二、三樓中部留空的天庭不計入面積,不收租金。在實測建筑面積測出之前,依據上述原則以圖測建筑面積為依據計收租金。
2、不用于計收租金的租賃物包括以下內容:
(1)本出租樓外墻四個外立面各一個乙方店招位及外墻四個外立面廣告位總面積三分之一的廣告位(附件7《萬達項目IY廣告分布及面積示意圖》)。
店招具體位置及大小(在乙方提供的店招尺寸的基礎上)以政府主管部門最終批復的結果為準(附件8《萬達項目IY店招設計示意圖》)
(2)租用房屋乙方一樓商場出入口專用促銷活動場地,面積分別為A:50平方米,B:50平方米(如圖所示,附件9《萬達項目IY專用促銷活動場地分布圖》)。
乙方專用促銷活動場地的面積是指乙方舉辦促銷活動時,搭建舞臺、陳列商品等乙方實際占用面積,不包含顧客、流動人員的占用面積。
(3)甲方將在商業廣場內為乙方設置形象標志(鴿子塔);(具體尺寸、位置、布局見附件11《萬達項目IY鴿子塔設計圖》)。
(4)本出租樓外墻四個外立面分別布置、安裝的乙方鴿子標志形象廣告小燈箱(具體分布位置、布局、大小尺寸見附件12《萬達項目IY鴿子燈箱分布圖》《萬達項目IY鴿子
設計圖》)。
(5)本出租樓乙方專用設施,租用房屋內部所有設施、墻面、空間,租用房屋外部門框、門眉、門房通道。
第五條,為保證乙方正當行使租賃權,乙方享有與承租權有關的下列物用權
(一)本出租樓設施的使用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出租樓的排污、排水、供水、供電、燃氣、通訊、空調、計算機線路、設施、設備。
(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商業廣場室外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自行車停車場地(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及設施等)以及它們和甲方專用貨場與本出租樓外出入的通道、空地。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對本出租樓的屋面、樓梯井、墻面及其空間的使用權。
(四)在不妨礙商業廣場內的其它商家對商業廣場公共部分按照該設施本身的設計功能或用途正當使用的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優惠利用本出租樓及商業廣場的空地、空間和設施進行商品促銷、商業宣傳或者廣告活動的權利。
(五)其他設施及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行使租用部分的租賃權而應當享有的本出租樓沿街人行道、空地的通行、用地,租用部分的采光、通風、通行;租用房屋水電、空調、通訊線路設施的維護保養的通行、用道權利。
第三章交接、進入、驗收、租賃期限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條件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物應當具有下列條件:
(1)本出租樓的建造工程已經按照技術條件要求(除本條第(二)項規定應當在起租日前完成或交付的事項外)施工完畢,乙方可以合法并安全的進入租用房屋,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建造承包商的主要施工人員已經撤離現場;
(2)租賃物及其相關聯部分的內外裝修與各種設施設備的性能、規格及其他一切約定條件均達到技術要求規定的標準,能夠承受正常使用;
(3)除甲方、本出租樓的建筑商必要的監管和個別收尾工程需要外,乙方沒有任何法律上和事實上的限制與妨礙可以自由進入本出租樓。
(4)甲方在商業廣場與乙方租賃物相鄰物的建設活動,不存在影響乙方進駐、裝修與經營的事實與行為。
(二)甲方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起租日前完成下列事項:
(1)完成所有收尾工程施工事項,甲方及施工單位工程建設人員全部離開,所有因建
個人商鋪簡單租賃合同篇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及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并訂立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乙方承租的甲方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位于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清江泓景小區商鋪,房屋編號為3-4號,建筑面積47.1平方米。
第二條商鋪用途該商鋪由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用于房屋裝飾(裝飾公司),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租。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限自_年__月__日至_年__月x日,共計12個月。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1、該商鋪月租金為人民幣3300.00元(大寫:叁千叁佰圓整)。其中不含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需乙方另交。合同期滿,雙方需提前一月就續約事宜達成一致,以保證雙方利益;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續約租金可根據當時的市場價由雙方商議決定,若續約成功,雙方另行簽定續約協議。
2、商鋪租金按季度支付。
3、租金僅指乙方對該商鋪及商鋪內甲方設備用具的占用費,乙方發生的用水、用電、用氣、通信、信息、有線電視、排污、規費及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外的稅金等費用均不含在租金內,以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該商鋪租金自20__年12月30日開始計取。
5、該商鋪租賃押金為人民幣6600元(大寫:陸仟陸佰圓整),用于乙方對該商鋪損毀修繕費用及乙方違約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抵扣。
第五條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于每季度月末前向甲方足額繳納該季度商鋪租金。
2、本協議簽字或蓋章后,乙方向甲方繳清押金。本協議期滿,確認該商鋪及甲方原有設施完好,乙方無違約事宜或違約事宜已協商解決后,押金全額返還給乙方。合同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一旦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經營權。
3、租金標準與繳納方式未經甲乙雙方再次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
4、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而未足額按時繳納租金,甲方有權采取制止乙方人員進出該商鋪和停止供應乙方水、電等措施以促使乙方足額繳納租金。上述措施實施后兩周內乙方未足額繳納租金,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沒收全部押金和扣留、處置(變賣)乙方所有在該商鋪內的物品。沒收押金和處置乙方物品后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繼續追償的權利。
5、乙方若提前退租或該合同到期乙方不續租,甲方則收回該商鋪,乙方不得將該商鋪轉租給他人。
6、乙方若提前退租,甲方將不退給乙方租金。
7、在合同存續期間,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押金并賠償乙方損失。
8、在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出售該商鋪,但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第六條違約責任與免責條件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因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對另一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除賠償外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年租金總額5%的違約金。
第七條附則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