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篇1】
本人通過x年的法律專業學習,對我國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可知識也只是停留在書本,為進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識,靈活地將所學法律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充分做到學以致用,因此在這個暑假本人按照學校要求,主動聯系__縣公安局作為我的實習單位。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門,一切對于我來說都是那么的新鮮與神秘,同時也深感公安機關的威嚴,但我更明白這里將是我學習的好機會。開始幾天的工作,使我對公安局各警察這個職業有了更為感性的認識。公安局負有依照國家法律維護社會治安,防范和打擊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保衛國家財產安全,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合法財產不受侵犯的神圣職責。其實警察的工作是很辛苦,他們辦案不是坐在辦公室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去調查、取證,所以在時間上沒有早八晚六的限制。譬如交警,風里來雨里去,吸灰納塵,工作十分辛苦。還有治安警、刑警等等,是他們的辛苦才換來了我們的安寧,是他們付出的艱辛捍衛了我國法律的尊嚴。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篇2】
經過這一年的實習,我學會了許多,也成長了許多。尤其,我實習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以及我的指導律師,為幫助我盡快的從一名實習律師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付出了極大的心血與艱辛的努力,借此機會,我對給予我極大幫助的律師事務所以及指導律師表示深深的感謝。
通過實習,對法律專業知識和律師執業經驗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師實務方面。以前在學校主要是在理論上進行法律學習,實際運用法律解決現實問題的機會很少。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工作就不一樣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解答法律咨詢,審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參加法庭審理等,從中學習很多律師執業工作的經驗和技巧。以前學習過法律文書寫作,知道起訴狀的格式寫法,但真正應用到具體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樣把訴訟請求寫得準確精練,最大程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怎樣把事實理由寫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這都不是簡單套用格式就能得來的。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原來翻閱案例能學到很多很多東西。因為案例是各式各樣的,有刑事類,有民事類,有社會經濟類等涉及方面十分廣泛,對以前學過的知識重新梳理,溫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對于怎么判,為什么會采取這樣的判罰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學藝不深,無法全都看明白,那么辦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書籍便派上了用場,把個別已經淡忘了的法學術語以及法學名詞更加清晰地記錄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據自己的了解寫下來,并用自己的理解對整個案例進行解說和分析,得到了一個鍛煉學習辦理案件的機會,又得到了前輩們處理案件的基本經驗,還能把以前只是紙上談兵的知識溫習一遍,又何樂而不為呢?現在我同時發現,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發現的.眼睛去慢慢學習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綿會撐飽,我們應該比做植物,慢慢吸收養分,進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長。面對生活,我們總要抱著謙虛的態度逐步去嘗試,取其長而補其短,那么我們的知識會和我們的生命一樣不斷茁壯成長,自身修養也就會不斷提高,個人價值也就與日俱增了。
經過這一年的實習,我熟知并領會了最基本的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我知道要想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應該時刻謹記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誠信做人,認真做事,忠于事實,忠于法律,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在我今后的律師職業生涯中,爭取將每一個案件做成精品,不求達到令每一個當事人滿意,但至少要盡力做到無愧我心,無愧我心中對法律的信仰。
在實過程中,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處理流程,在協助指導律師處理具體案件的過程中,我不僅學會如何起草各種法律文書,還學會了如何分析案情。在溝通成為時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我最大的收獲是學會了與人溝通,學會了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尋求問題的解決方案。
經過這一年的實習,我還深刻的認識到,要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還要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不僅要不斷學習業務理路知識,還要不斷學習與之相關聯的各學科知識。實習歲月已經結束,即將迎來我的職業生涯,我希望用自己的汗水與辛勤的努力,做好個人工作計劃,書寫新的篇章。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篇3】
本小組的同學實習地點比較散,被分配到公司、法院、政府辦公室和律所等地實習,內容也比較多樣。到公司實習的主要內容包括整理法律文件、歸檔、幫助法務部推廣公司法等實務;到法院實習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法律文書的制作、案件的歸檔、幫助當事人查案、登記新收案件、協助法官辦理案件等。在實習過程中,同學們能服從安排,遵紀守法,圓滿地完成了為期兩個半月的實習任務。
經過兩個多月的實習,本組成員之間增進了了解,雖然不同班級的同學在平時接觸不多,但經過兩個多月的相處,彼此之間成了生活工作中的好朋友,好伙伴。
通過兩個多月的實習,同學們提高了團隊意識,鍛煉了面對突發事件時的'應變能力。 一般情況下,平時都能應對各自崗位上遇到的難題,并能及時解決問題,遇到麻煩或較大難題時,大家都能想到運用組員間集體力量去面對難題。此外,大家還學會了互相分享,互相學習,成員間能將在不同崗位上遇到的典型問題和工作技能或技巧等與其他成員分享。
通過此次實習,大家比較全面地了解了法院、律所、企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程序,領會了從不同身份角度看待法律問題的重要性,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克服了膽怯心理,學會了與人溝通、與人合作的基本技能,鍛煉了社會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為他們畢業后走上工作崗位打下扎實的基礎。此外,通過實習,組員們增強了作為法律人的責任感與榮譽感,因而更能自覺的提高自身的修養和素質,促使自己不斷學習與進步。
兩個多月的實習雖然短暫,收獲卻很大。學生們不僅初步掌握了法律從業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技能,學會了一些基本的技巧,也深深體會到作為一名法律人的艱辛與不易,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對法律人這一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體驗到了其中的酸甜苦樂。
然而, 實習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一是基本功不夠扎實,導致自信心不足,不能大膽提出自己的見解,做起事來總有些畏首畏尾,不夠果斷,影響工作效率和實習效果。二是工作不夠耐心,對一些重復性的案卷裝訂工作現出厭煩情緒,不能堅持耐心細致地做好每一件瑣碎的事。因此,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生活中需不斷積累,不斷提高,扎實掌握好基礎知識,提高辦事效率。
總之,在這次實習當中我們組的每一位同學都真正認識了自己,初步體會到了社會的復雜性和社會責任感,在實習中鍛煉了自己,提升了自己,收獲了一筆寶貴的經驗和財富。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篇4】
一是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識,更要成為一個“百事通”。所涉及的領域要廣泛,知識的運用要靈活。要具有相當的知識面是由警察的職業性質決定的,他們要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處理各種類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質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識,才能更好地做正確的案件分析,獲取更多有利的證據,為案件偵破提供幫助。二是要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
法律是神圣而高尚的,那么從事法律工作就要維持他的權威性。我們的警察身著威嚴的警服,這些首先在形式上給人以神圣感。當然其中的過程就更加重要了,各種法律文書都有規范固定的格式、執法用語要準確簡潔、分析要深入透徹、規范的執法程序等等,都對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實習期間,看到警察對某些法律文書的標點符號都再三推敲,這種嚴謹的工作作風值得我們學習的。三是最重要的一點,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有對工作的熱愛和對法律的正義感,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備的。我在公安局的許多警察身上都看到這點,也正是有這種精神的支持,他們不辭勞苦,不計名利,不顧個人生命安全維護著法律的尊嚴,默默地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做著自己的貢獻。
通過這次假期的實習,使我收獲具大,不僅將書本上的知識學以致用,而且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我想這些不論對將來的學習還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使我更堅定了學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爭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專業學生,真正的法律尊嚴捍衛者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篇5】
20__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縣人民我參加了社會實踐活動,在這期間我參與了一個交通事故現場清理引起的訴訟案件,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執法與處理談一談自己的見解:
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這一規定賦予了交通管理機關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的職權,也明確了交通管理機關清理事故現場的原則是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
下面就交通執法工作中這一原則的適用和把握進行了深入的調查.
一、案情主要內容如下
20__年1月的一天,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廣源貿易貨棧(以下簡稱廣源貨棧)雇傭司機尹某駕駛載有文具,小百貨,小電器等貨物的東風牌大貨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我市101國道密云段西大橋上時,由于該車右后輪螺絲斷裂發生側翻,占用了兩條機動車道(該路有三條機動車道)和緊急停車帶.密云交通大隊接報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趕赴事故地點,清理現場,疏導交通.為保證道路暢通,需要迅速清理貨物.現場民警緊急調來吊車和拖板車,試將事故車輛連同貨物整體吊裝到拖板車上,但試了幾次均不成功,加之貨車翻在橋上,從橋上整體吊裝,貨物一旦散落到橋下非常危險.只能先卸下貨物,車,貨分別吊裝清運.尹某及隨車裝卸工將捆綁貨物的繩子鋸斷卸下貨物.由于現場系101國道主路,車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貨車居多,故民警拒絕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運方式.先后調集,攔截了1輛鏟車,5輛自卸車,耗時4個多小時,清運7車次,至清晨8時30分將現場清理完畢,恢復交通.事故車及所載貨物運至密云縣事故停車場,由尹某及隨車人員保管.在清運過程中,該車部分貨物發生損壞,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氣下雨,存放在停車場的貨物也有部分丟失,受損.3天以后,廣源貨棧在密云縣公證處見證下,與6名貨主共同對存放在停車場的貨物進行清點,后將所有貨物拉回赤峰市.20__年2月,廣源貨棧向密云交通大隊申請國家賠償.密云交通大隊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為不違法確認書.20__年3月,廣源貨棧向密云縣人民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事故科的清理行為違法,賠償損失38萬余元.
二、爭議焦點: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現場職責中有無濫用職權行為,是否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現場時,調來鏟車和翻斗車象鏟砂石一樣將貨物鏟裝到翻斗車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車場,致使貨物絕大部分損壞,部分丟失,給原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8萬余元,被告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屬違法行為,請求依法確認被告的行為違法.交通大隊事故科答辯認為,原告單位的車輛在西大橋上發生故障,造成101國道西大橋由東向西一帶主路和輔路嚴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時趕到現場,為保證勤務和交通暢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現場,履行了機關的法定職責,不構成違法行為,請求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訴訟經過
密云縣人民經開庭審理后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不僅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明文規定,亦應符合法律原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這一規定賦予了交通管理機關處理事故現場的職權,也明確了交通管理機關清理事故現場的原則是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交通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正當履行上述職權.交通民警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專業警察,在處理現場時,應當考慮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車輛的型號,損壞程度,貨物的種類,數量等相關因素,采取適當措施以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在這一過程中應當避免因行使職權造成財產損失.由于被告沒有考慮應當考慮的因素,只是采取了嚴重不當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現場,使相對人的合法財產受到了嚴重損壞,違反了交通管理機關在清理交通事故現場過程中應當遵循的法律原則,已構成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被告因為違法清理事故現場,致使貨物嚴重受損,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20__年5月作出(20__)密行初字第66號行政判決,確認交通大隊事故科20__年2月在101國道密云西大橋段清理事故現場的行為方式違法;同年5月作出(I20__)密行初字第67號行政賠償判決,判決交通大隊事故科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6萬余元,訴訟費6497元亦由交通大隊事故科承擔.
交通大隊事故科和原告分別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于同年4月分別作出(20__)一中行終字第177,180號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交通大隊事故科不服,于20__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提出申訴,20__年6月再次申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于同年6月裁定再審.同年6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一,二審判決,確認交通大隊事故科清理事故現場行為合法.當日,被告對原告遭受的財產損失給予行政補償人民幣19萬元.
四,調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認為:
(一)交通大隊事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現場的行為的合法性
該東風大貨車在101國道主路發生的交通事故,經查是由于該車右后輪兩條螺絲陳舊性斷裂致使車輛失控導致側翻,車上貨物隨車廂一同翻倒并損壞,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貨車司機行車前對車況疏于檢查,沒有及時發現車輛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發生后,尹某等人無能力自行搬運貨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組織清運.當時正值深夜,現場無法組織人工清運,交通堵塞也不允許事故車輛在此地長時間停留.現場民警緊急調來吊車和拖板車,試將事故車輛連同貨物整體吊裝到拖板車上,為的是保證車載貨物少受損失.但試了幾次均不成功,加之貨車翻在橋上,從橋上整體吊裝,貨物一旦散落到橋下對輔路的車輛,行人會帶來極大危險.只能先卸下貨物,車,貨分別吊裝清運.尹某及隨車裝卸工將捆綁貨物的繩子鋸斷卸下貨物,車上裝載的800余只箱子隨即散落在道路上.當時現場的緊急情況不允許,也沒有條件組織人工搬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趕赴現場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搶救財產”和“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的法定職責對他們來說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現場是101國道,這條路是首都東北部連接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等地的唯一通道.經我局指揮調度中心測算,當時機動車日平均流量十一萬輛,平均每小時的車流量四,五千輛,每天七至八時的高峰時段,每小時的車流量二,三千輛.當日又趕周末,如果該事故車輛造成長時間的交通堵塞,會給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帶來更大的損失.在當時情況下,“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比“搶救財產”更為重要.交通大隊事故科在時間緊急,車,貨整體吊裝又失敗的不得已情況下,緊急征用車輛,用了四個多小時,運了七車次,才恢復交通,兼顧了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因此,這種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隊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現場的行為方式也并無不當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現場的行為是行政事實行為,是依行政職權作出的,對當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因此這種行為的具體方式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均沒有規定.實施這種行為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急情況,受事故直接影響的道路狀況和車輛通行情況及所具備的人力物力條件,來決定所應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個清理過程是在動態變化之中,其間也常常會發生事先不能預料的情況,從而使這種方式也會隨之變化,以適應客觀需要.對這種行為方式的客觀評價,不能僅僅以結果定論,而更應當實事求是地評價其選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與其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負責清理事故現場的交通民警在車貨整體吊裝不能的情況下,緊急征用,調用鏟車和自卸車,用了四個多小時,運了七車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當時的特定時間,地點和情況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們坐在房間里可以設想若干個最佳方案可以實現的.
經驗和教訓是事后總結的,指揮和決策是現場最需要的.現實的交通執法活動中,交通民警在現場處理交通事故,經常是為了搶救傷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損壞事故車輛的方式來實現;也常常為了清理因違章超高被卡在橋下阻斷交通的大貨車,經常采取切割車輛的方式以實現恢復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為的結果來評價行為方式的正確與否,那么將會出現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現場的法定職責后,其所屬的交通管理機關確因其所采取的行為方式給當事人造成損失而要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二審的判決結果從當事人角度看是維護了其合法權益,但對行政機關依法正確行使行政管理權造成一定的誤導,也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行政訴訟法的立法本意.因此,司法審判對行政機關執法的行為方式應當有統一,客觀的評判標準,這種標準應當是法治層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職權范圍內行事,正當地履行了法定職責,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免受損害.
(三)對清理現場過程中所帶來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財物損失,根據公平,合理原則,國家可以給予適當行政補償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中無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就不應當承擔國家賠償義務.行政侵權通常起源于行政機關或公務員的違法或不當行為,行政機關適用法律行為不產生行政侵權.在此種情況下,國家給予受損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補償屬于行政職責或義務范疇,不屬于國家賠償范圍.行政機關在職權范圍內出于正當目的和理由的行為屬于合法行為,不應當確認為濫用職權.“濫用職權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當目的和理由的行為”.
交通民警處置交通事故現場,為了搶救傷者有時會造成事故車輛的二次損壞;有時為了道路暢通,不得不采取解體事故車輛的等方法,這當中都不可避免會給當事人的財產帶來損失.對這種損失,交通管理機關不應承擔國家賠償責任.據了解,我國即將出臺的行政強制措施法,將這種由于當事人的過錯造成公共利益受損,行政機關依法進行清理的,有過錯的當事人還要承擔清理費用.如果當事人無過錯,行政機關對其遭受的損失,可以給予適當行政補償.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過錯致使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側翻,使其車載財物遭受損失,清理的過程中再次造成損壞,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貨物存放在停車場,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貨物發生部分丟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損失是多因一果.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交通管理機關可以承擔適當行政補償.
在當今依法行政,國家強調最大限度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法治大環境下,如何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調動最快捷,最科學的人力,物力資源清理事故現場,減少事故當事人的損失,更合理地兼顧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會效益,是交通管理機關不斷思考和總結的一個重要課題.